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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制定)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管 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持股变动的限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自己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 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本人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