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0月制定)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管理状况、风 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额度标准,防止违规授 权、过度授权。对于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所 1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事项,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第六条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应当由董事 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 第七条 董事会拟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的职权进行转授权时,应当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 机制,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公司改革发展活力,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