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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2025年10月制定)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 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实行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