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