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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 得用于持有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