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 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为其拆借资金、代其偿还债务而 支付资金,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进行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