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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