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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负责人;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证券投资部报告。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 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