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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60113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BAMCBAMC(SH:601137)2025-10-09 10:1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博威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威合金")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 项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宁波博威合金材 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