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002719) - 董秘工作细则(2025年9月)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 10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定和《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