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葵花药业(002737) - 融资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SFPMSFPM(SZ:002737)2025-10-10 08: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融资行为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报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 序审批。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 2、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含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融资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提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 序审批。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董事在审议重大融资议案时,应当关注公司是否符合融资条件,并 结合公司实际,分析各种融资方式的利弊,合理确定融资方式。涉及向关联人非 公开发行股票议案的,应当特别关注发行价格的合理性。 第九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越权审批进行融资 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