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 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张家 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张 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