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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ZFTCZFTC(SH:600794)2025-10-10 08:31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证券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会等方式 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 使用人使用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信息 的管理,健全公司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 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