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00023) - 持续关连交易 – 即期交易及衍生工具合约框架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 1918 年在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3) 持續關連交易 即期交易及衍生工具合約 框架協議 於 2025 年 10 月 10 日,東亞銀行與三井住友銀行訂立框架協議,據此,東亞銀行集 團及三井住友集團可根據框架協議的條款訂立即期交易及衍生工具合約。 於釐定交易的定價及相關條款和條件時,須考慮以下因素,包括 但不限於: 下表載列框架協議項下有關(i)即期交易(按每項即期交易的價差總額計算)及(ii)衍生 工具合約(按每項相關交易記錄為資產/負債的初始公平價值絕對值總額計算)的各 年度上限: 即期交易 由於三井住友銀行是本行的主要股東,根據《上市規則》,三井住友銀行為本行的關 連人士。因此,東亞銀行與三井住友銀行訂立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東 亞銀行於《上市規則》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框架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