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将妥为考虑多项 因素(统称为"该等条件")以评核、甄选及向董事会建议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担任或 连任董事,该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a)多元化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 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地区和行业经验、种族、知识及服务年期等;(b) 资格,包括在公司的业务所涉及的有关行业之中的成就及经验及其他专业资质;(c)就 可用时间投入而言,对于董事会的职责的承担;(d)品格诚信方面的声誉;(e)该候选 人可以为董事会带来的贡献;及(f)对于董事会继任有序予以落实的一项或多项计划。 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董事会组成(包括性别、年 1 龄、服务任期等)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第四条 除该等条件以外,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将会妥为考虑多项因素以评核及建 议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担任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上 市地监管规则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的因素和任职要求。 第五条 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