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 管理体系,规范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珀莱 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可持续发展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ESG, 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 明。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5 (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 策事项、可持续发展及 ESG 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