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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300909)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