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600309) - 万华化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与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业务规则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