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600309) - 万华化学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万华 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 24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原因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权,决定因公司章程第 24 条第(三)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