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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科技(603082)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公 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 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之国资监管 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标的资产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