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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科技(60308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年22号)的要求,就独立财务顾 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 为。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了 充分必要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 2、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