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