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 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 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 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