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充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允性、合理性,维护公 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迈得医疗工 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九)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 1 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 具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公司的关联方。 第四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 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