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 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重大决策事项监 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 1 - 第九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 对会议议题的意见,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