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基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