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600587) - 新华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О二五年十月 1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务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及违背本制度的情形,有权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 股公司及其负责人、经办人或其他知情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 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公司拟对外报道、传送的各式文件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须经证券部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董事会秘书认为有必要报送董事会审核同意的,应当报送董事会批准。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遵循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