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600587) - 新华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О二五年十月 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含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 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 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