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6881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保证 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各种有形 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委托理财; (二)委托贷款; (三)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四)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 投资; (五)项目投资,由公司作为投资方,主要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公司已有项 目进行扩建或新建项目所进行的投资;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 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