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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68819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公司及所属 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运营活 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监督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职责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所列的要求为准。 第六条 公司下设审计部,是内部审计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具 体内部审计业务,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