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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688196)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 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通过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 的保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 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