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 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