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