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