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完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书面沟通。 (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并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