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内部审计制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 法规和《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相关资产 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是指公司各部室、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有关规定,对审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 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 的实施细则。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长任免,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