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XINYAXINYA(SH:605277)2025-10-10 13:17

第一条 为适应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不能履行职 责或不履行职责,由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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