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