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 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中的含义相同。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 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