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 生、杜丽燕女士及董事林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5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证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