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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广州新莱福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广 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拟向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就标的公司是否 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 见: 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锐 吴 曦 孙 易 中信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