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600810) -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神马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致: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神马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 开的"神马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神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神马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