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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瑞科技(688301) -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 1/3 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