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873001) -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一)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 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全、可靠, 第 1 页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山纬达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孙晶律师、 方雪曼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纬达光电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