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832023) - 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2023 年 5 月 25 日,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补 发)》(公告编号:2023-067)、《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补发)》 (公告编号:2023-068)。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 回购》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 5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4 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 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 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3 个交易日,披露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2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 比例。由于相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上述事项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对于公告的延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信 息披露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特此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