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831039)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招标"或"公司")拟 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核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 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预案》中将披露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