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831039) - 开源证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关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六月 1 声明与承诺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开源证券")接受国 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国义招标")委托,作为国 义招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 核查后出具,以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 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提出的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 事人均按相关协议、承诺的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承担其全部责任的基础上 提出的,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