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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8731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泰鹏智能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