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方式; (七)会议召集人。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 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 | 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 | 司百分之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