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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838171) - 监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威海邦德散 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实行监督, 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 ...